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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从1984年由教育部批准在北京大学等22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试办研究生院以来,分三批共设置了56所研究生院。无论是从教育部关于研究生院的设置条件来看,或者从目前设有研究生院的大学的发展现状来分析,还是从国际上发达国家的情况来比较,这些建有研究生院的大学都具备了“研究型大学”的最重要的特征,已经成为我国研究型大学的主体。研究生院同时也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基地,对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和发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新中国的研究生教育起步之初,我国就开始酝酿在重点高校成立“研究院”。1959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6所大学为全国重点高校。1960年2月,教育部在天津召开重点高校座谈会,达成关于在重点高校设置研究生院、培养研究生并进行科学研究的共识。1961年9月,中共中央批准试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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