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3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社和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联合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实施核心问题第四次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举行。本次会议主题为“专业学位实践成果的形式与评价”。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栾宗涛,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综合处处长马玲、副处长简成章线上参会。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原一级巡视员唐继卫作特邀点评。来自法律、工商管理、医学、农业、兽医、翻译、公共管理、应用统计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的嘉宾参会。会议同时面向全国线上直播,2.8万余人次在线观看。
嘉宾合影
栾宗涛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受到了全国各省市及各高校的高度重视,各培养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有序推进文件的“立改废释”各项工作,但同时有单位在工作细化方面还存在困惑和问题。他认为这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修订有很多突破点和创新点,但在贯彻落实方面也存在三个难点:学位标准问题,特别是实践成果作为新的学位标准形式如何落地的问题;学位授予程序问题,难点在于如何构建完善学位授予程序;法律救济问题,主要包括学术复核与学位复核。他表示,如何认识实践成果的内涵、如何规范实践成果的形式和内容、如何评价实践成果是涉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和发展模式调整的重要问题,同时也是修订管理制度面临的一个共性难题,希望通过大家共同努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贯彻落实。
教育部研究生司领导在线指导,栾宗涛致辞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陈德球,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大学医学部副主任、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副秘书长段丽萍,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院长联席会主席单位院长郭鑫,全国兽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南京农业大学原副校长董维春,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上海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院长张爱玲,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田凯依次作报告,分享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高校关于专业学位类别申请学位实践成果的形式与评价方案。研讨会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杨立华主持。
教指委与高校代表分享
(从左至右、从上至下依次为:马怀德、陈德球、段丽萍、郭鑫、董维春、张爱玲、田凯、杨立华)
唐继卫提出进一步推进申请学位实践成果落实工作的四个关键词:第一个是“规定”,即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提到的“规定的实践成果”,应该是国家指导,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第二个是“标准”,各学位授予单位要在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标准基础上,制订各专业学位授予的具体标准,推动改革落地。第三个是“困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存在的重点问题在于谁来培养、在哪培养以及谁来评价,需要推进产教融合、优化专业学位论文抽检机制和建设专业学位导师队伍。第四个是“落实”,法律的价值在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涉及每一个学位申请者的个人权益,应加快相关文件的“废改立”工作,加强培训,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也应该尽快修改相关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保障研究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唐继卫作特邀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于飞,全国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统计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彦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社社长周文辉,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学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贾金忠等也参与了讨论交流环节。与会专家和高校代表就专业学位实践成果的形式、导师培训、实践成果的评价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和交流。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