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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研究生教育年度报告2014(含英文版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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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2014年以来,围绕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体目标,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旨在通过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通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明确高校内部不同主体的权利、责任与义务,让高校成为一个真正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办学实体。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研究生教育也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改革与发展时期。

  结合十八大改革目标要求,围绕质量提升的工作重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建设意见》、《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等文件,取消了国家重点学科的审批,出台了新的《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这一系列举措都表明:实行简政放权、依法治教,落实学位授予单位作为第一权利与责任主体地位,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与引导,鼓励学术组织、行业部门与社会机构积极参与和监督,进而全面构建一个由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领域深化综合改革的重点方向。对此,在本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刘延东同志特别就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切实强化外部的质量评价和监督等,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改革任务、目标与要求。

  作为一个接受教育部和国务院指导的民间组织,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承担着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改革和发展的建议,为国家决策提供咨询意见的任务。在推进管办评分离的改革形势与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发挥自身作为研究生培养单位与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中介作用,在汇集各成员单位所面临的问题、总结其改革与探索经验同时,又能及时与主管部门形成沟通,并形成相关政策咨询建议,以推动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与水平的全面提高。这显然是它所面临的新机遇,新的形势将赋予它的角色以愈加突出和鲜明的特征。

  正是基于形势变化与角色要求,本期《中国研究生教育年度报告(2014)》的编写,立足培养单位作为质量的第一权利与责任主体的定位形成了诸多专题。报告坚守以往重视调查讲求证据的研究特色,尝试对各成员单位目前所面临的有关迫切议题如全日制专业学位生、女性研究生毕业的就业质量展开分析评价,梳理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分流淘汰制度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总结部分高校正在探索之中的学科国际评估做法与经验,总体把握来华留学生的生源与培养状况。

  我们相信,上述专题研究,会让我们对当前研究生教育质量现状以及所存在的问题有更为清醒与理性的认识,对各培养单位改革探索中的经验有更为全面的理解和把握。揭示问题、分享经验,开展研讨,图谋共同发展,不仅是本报告撰写的目的所在,也是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议建立各成员间协作机制、发挥它在培养单位与政府部门间中介作用的重要抓手。


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秘书长

201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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